索引号 | 0108-04001001-2017-000048 | 发布机构 | 地方事业局 |
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7-12-29 |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淄博高新同济门诊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29 16:57:35 点击:445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卫生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的通知》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淄博高新同济门诊部法定代表人由刘文江变更为董泽兵。
公示期: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来信、来电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过期或无真实信息和事实依据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高新区地方事业局卫生科联系电话:2326138
高新区地方事业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