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业务工作 > 行政事项 > 行政处罚
索引号 0131-04001002-2017-000002 发布机构 环保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12-29
内容概述
淄博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淄博市中源信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12/29 16:01:12 点击:539次

淄博市中源信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延长停产时间。

停产时间调整为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3月15日。

高新区环境监察大队将按照调整后的生产计划对你公司区域性错峰生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发现你公司未按生产计划生产或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9日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版权所有 鲁ICP备05035186号-1
地址:山东省淄博柳泉路109号 火炬大厦 邮编:255086
版权所有: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