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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6-02003003-2017-000003 发布机构 高新区地税分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9-21
内容概述
淄博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关于优化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税收服务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9/21 14:40:32 点击:3758次

淄博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关于优化

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税收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优化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税收服务的意见》,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精准做好纳税服务,加快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步伐,现制定以下税收服务实施方案。

一、服务措施及责任分工、完成时限

(一)签订税收合作遵从协议,促进税企互动共赢。

1、服务内容:与金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税收合作遵从协议,明确税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共同遵从合作约定,树立激励自愿遵从的范例。

2、责任科室:四宝山中心税务所。

3、完成时限:8月30日前。

(二)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防范和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1、服务内容:开展税收风险预警及提示服务,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等手段,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评价风险对企业的影响度,实施“一对一”提醒服务,定期向企业提示行业性或有关重大事项的税收风险,引导企业对涉税风险进行自我评估和纠正,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税收风险内控机制;对识别容易、疑点明确、能够快速应对的风险事项,实施大数据风险分析,并通过网上办税平台等系统,自动对企业进行事前、事中风险提醒,提示企业及时自查并解除风险。同时,建立关联企业信息提示机制,对企业提供与其有业务往来企业的欠税、纳税信用等级等涉税信息,提高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

2、责任分工:四宝山中心税务所负责税收风险预警及提示服务;征收核算科负责每月与企业联系,按照企业提供的有业务往来企业的名单,为企业提供相关信息。

3、完成时限:四宝山中心税务所每月20日前将税收风险预警及提示情况报征收核算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每月20日前将欠税情况报征收核算科。征收核算科汇总后一并与企业沟通联系并提供信息。

(三)规范统筹进户执法,避免对企业重复检查。

1、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系列意见,实施税收检查事先备案制度,利用信息资源共享统筹安排对企业的税收检查、税务审计和纳税评估等工作事项,减少进户执法次数。对于能够通过约谈解决的,直接通过约谈解决,一般不使用实地核查手段。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事项调查外,在同一年度内,对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税收检查、税务审计和纳税评估。

2、责任科室: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四宝山中心税务所。

3、完成时限:长期。

(四)推进预约制度,提高减免税办理效率。

1、服务内容: 为企业提供减免税预约办理服务,提高减免税办理效率,为企业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减免税办税服务。

2、责任科室:征收核算科。

3、完成时限:长期。

(五)实行优先预约服务,提升企业办税效率。

1、服务内容:为企业供优先预约办税服务,通过微信平台、电话、网站等渠道进行预约,在约定的时间内,安排骨干人员进行办理。开通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减少环节、提高效率的原则,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2、责任科室:征收核算科。

3、完成时限:长期。

(六)实施涉税业务“容缺办理”,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1、服务内容:为企业办理税务变更、涉税服务类等业务时,携带资料不全但不影响事后核查的,可采取“容缺办理”的方式,先将涉税业务予以办理,其余资料事后补齐。

2、责任科室:征收核算科。

3、完成时限:长期。

(七)实施“订单式”涉税服务,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

1、服务内容:建立与企业联系点制度,定期开展联合调研和专题调研,主动及时获知涉税需求。税务机关确定专人根据纳税人定制的纳税服务需求,进行分析整理、统筹规划,提供更加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纳税服务。

2、责任科室:征收核算科。

3、完成时限:长期。

(八)建立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服务内容:拓宽12366热线、税务网站、微信平台等涉税诉求渠道,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声;进一步压缩诉求响应时间,提高诉求办理效率,充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责任科室:征收核算科。

3、完成时限:长期。

(九)拓展税收服务领域,提供专业化智力支持。

1、服务内容:抽调各业务科室业务骨干,组成专业化服务团队,常态化开展专项需求调查,多渠道获知企业经营服务需求,为获奖企业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

2、责任科室:法规税政科。

3、完成时限:每月20日前与企业联系获知经营服务需求并提供政策支持。

(十)建立“点对点”政策跟踪机制,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1、服务内容:全面梳理企业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强化服务,及时了解政策落实中的问题,跟踪政策执行落实效果,完善政策咨询、辅导、培训机制,确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2、责任科室:法规税政科、四宝山中心税务所。

3、完成时限:每月20日前及时了解情况,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二、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科室按照各自的分工,全心全意为企业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措施,切实帮助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在工作中,还要不断创新和拓宽纳税服务举措,为企业更好的做好全方位的服务。

(二)各责任科室建立专项税收服务管理档案,做好资料的汇总和整理,并持续跟进落实。

(三)各责任科室每月20日前,将服务开展情况形成报告,报征收核算科,征收核算科汇总整理后报市局纳税服务中心。

(四)此项工作纳入分局绩效考核,请各责任科室将工作落实到人,按时报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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