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06-1002-2018-000001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24
内容概述
高新区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4 8:20:10 点击:199次

 

 

高新区财政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以来,高新区财政局以十九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高新区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为高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注重加强领导。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局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安排了专门办事人员,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职权目录、办事流程、实施规划和推进措施,从机构人员、制度建设上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二是注重完善规章规制。在政务公开中我们始终遵循依法规行,按规章办的原则,使政务公开工作从一开始就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让所有来我局办理公务的人员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知晓各项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注重全面真实公开。为保证政务公开的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我局充分利用网络、公告等形式公布财政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如在涉农“一折通”发放工作中,我局全面、真实、认真公示所有补贴内容,严格细致发放涉农资金,我局涉农资金发放实现了零违规、零投诉、零上访,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上级的好评。按照上级要求,对2016年度高新区支出决算和2017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收支信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等进行了公开。其他各项业务工作,我们同样认真及时公示有关内容,方便了群众,保证了以民为本精神的充分体现。整个2017年,我局根据工作情况,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未出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由于我局领导重视,工作认真,措施有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强化了服务意识,方便了单位和群众。二是强化了时效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强化了责任意识,完善了约束机制。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各科室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服务水平也有乐明显提高。

    但同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群众对政务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政务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发展还不够均衡,有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高,有的把政务公开当成简单的事务公开,把信息公开当成简单的消息公开,有的在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导致政务公开在个别科室开展不够实,发展不够好。三是部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实际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员在政策把握和工作技能等方面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能做到驾轻就熟、得心应手。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以克服和并尽快解决。  

    三、下一步打算                                              

    根据工委管委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我们将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第一,突出重点,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第二,完善机制,增强政务公开的长效性。第三,拓宽渠道,增强政务公开的广泛性。第四,积极探索,增强政务公开的创新性。围绕以上打算,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在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政府采购工作,涉农资金发放,经建资金管理,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中,研究制定政务公开的具体措施,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版权所有 鲁ICP备05035186号-1
地址:山东省淄博柳泉路109号 火炬大厦 邮编:255086
版权所有: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